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推进省级文明校园创建,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近日,学院积极开展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得到各部门、系部和师生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。

在6月10日学院办公室政治学习暨工作推进会上,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通过对照学习《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了文明行为意识。大家纷纷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,要依据《条例》规定,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从一言一行做起,自觉做《条例》的践行者、传播者,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年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6月10日,管理系党总支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凤凰湖社区开展“举党旗,促创建”主题活动。活动中,志愿者结合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,对小区居民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宣传,发放了《滁州市文明16条2.0版》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宣传页,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升市民文明创建意识,共同为创城凝聚力量。


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,共六章三十三条。《条例》积极倡导和鼓励十三项文明行为,重点治理十二类不文明行为,并对文明行为的保障与促进方面进行了规定。学院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和要求,广大师生积极响应,进一步加深了对争做文明市民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,树立文明理念、规范文明行为,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,争做《条例》的先行者、传播者、践行者、监督者。